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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众联数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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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4-2-21 21: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销售不符合明示的产品质量要求或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品确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其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相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换货、修理以及经济损失的赔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深圳市众联数科科技有限公司被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除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外,还可能因为其违法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消费者或者竞争对手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赔偿因购买不合格产品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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