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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老人只因被“挑衅”? 别让“已和解”纵容“粗暴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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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6 15: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件概述

事件发生
   在一些城管与老人发生冲突的事件中,存在城管被指打老人且理由是被“挑衅”的情况。这种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为城管执法本应是维护城市秩序,服务民众,与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发生冲突并且涉及到暴力行为,严重违背了执法的初衷。
“已和解”现象
   往往这类事件后续会出现“已和解”的情况。和解本应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合理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达成的结果,但在部分城管与老人冲突事件中的“和解”,却可能存在一些隐患。如果仅仅因为“已和解”就不再深入调查事件背后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等问题,这实际上是对不良执法行为的一种纵容。

   例如,有些和解可能是老人处于弱势地位下的无奈选择,可能受到了外界压力或者对后续生活有所担忧而接受和解。同时,对于城管部门而言,如果不深入探究冲突根源,不处理可能存在的执法队伍素质问题,就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不应纵容“粗暴执法”的原因

损害政府公信力
   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者,是政府形象的代表之一。当出现疑似粗暴执法如打老人这样的事件时,如果不彻底调查和纠正,公众会对政府管理城市的能力和公正性产生怀疑。民众可能会认为政府对自身执法队伍的监管不力,进而影响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破坏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违背法治原则
   法治社会要求执法者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即使面对所谓的“挑衅”,城管也不能以暴力手段回应。“挑衅”并不能成为违反法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理由。如果纵容这种以“挑衅”为借口的粗暴执法,就是对法治原则的破坏,会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
违反职业道德
   城管执法人员有其特定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尊重人权、文明礼貌、公正执法等。对老人使用暴力违背了这些职业道德要求,不利于城管队伍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如果不严肃处理这种行为,队伍内部可能会滋生不良风气,认为这种行为可以被容忍或者轻易和解而无需承担严重后果。

解决措施

深入调查机制
   对于城管与老人冲突事件,不能仅仅满足于“已和解”的表面结果。应建立深入调查机制,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冲突的真实起因,是否存在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态度恶劣等情况,老人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挑衅”行为等。
加强执法培训
   城管部门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不仅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强化,更要注重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沟通技巧、情绪管理等方面的培养。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面对复杂的执法场景时能够依法、文明、理性地进行执法。
完善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包括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内的完善监督体系。内部监督要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实时监控,对发现的违规执法行为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处罚;社会监督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等方式,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城管执法行为;舆论监督方面,媒体应发挥积极作用,及时曝光不良执法行为,促使城管部门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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