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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生育津贴可以直接发放给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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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2 17: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的相关政策,生育津贴是否直接发放给个人,因参保人员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单位职工: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转发至个人。这是基于四川省《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川医保规〔2019〕4号)中明确的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单位需将生育津贴用于支付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根据《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其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支付给个人。享受条件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且原则上应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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