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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直接报销?官方教程来了 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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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8 05: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报销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下是具体步骤及相关信息: 办理备案适用人群: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线上备案方式(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例):    第一步:开始备案: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    第二步:选择备案类型: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可按需调整,同时选好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第三步:提交备案材料: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开始备案”。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无法提交认定材料时,点击“个人承诺书”,签名后点击“提交备案”。若已入院,备案开始时间应提前到入院日期之前,备案成功后建议按异地医保人员身份重新办理入院登记。    第四步:查看备案进度: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可实时查看备案进度。还可在小程序查询各统筹区及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开通情况,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可查“异地就医费用明细”“门诊慢特病告知书”“门诊慢特病资格”等。线下备案方式:也可前往参保地线下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就医及结算就医凭证:备案成功后,持社会保障卡或激活的医保码,就医时出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看病就医。定点机构选择: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可线上查询就医地是否开通门诊或住院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政策: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政策;在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部分地区有特定先行自付比例规定(如江西省规定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为 10%)。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相应备案类型享受待遇。未备案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的,可办理直接结算,待遇按对应自助备案类型计算。此外,若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但因故无法直接结算,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先行自付比例一般为 10%;未办理备案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先行自付比例一般为 20%(具体比例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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