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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元”还是“软色情”?警惕手办成淫秽物品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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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11 15: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随着“二次元”文化的盛行,手办等动漫角色周边产品受到不少爱好者追捧,但一些不良商家为追求利益,试图模糊“二次元”和“软色情”的边界,制造色情手办流入市场。以下是相关情况介绍: 典型案例上海宝山区手办涉黄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案,12名被告人获刑。警方在许某仓库查扣37款3万余件手办,网店自2022年起销售2万余件,金额200余万元。在孟某仓库查获妖兰手办1176件、狂三手办2600件,其制作妖兰手办9000余件,销售5000余件。经鉴定,这些手办有的直接裸露刻画出性器官,有的替换部件后展现性器官并伴有挑逗性不雅姿态,被认定为淫秽物品。江西永丰范某案: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结范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范某2020年7月通过网店销售动漫手办,包括可脱手办和正常手办,通过发送可脱手办及隐私部位特写图片宣传,平台多次警示后,他引导买家加QQ私聊继续销售。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销售涉案可脱手办5865件,获利超23万元,经鉴定,涉案可脱手办为淫秽物品,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危害及影响这些涉黄手办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危害巨大。手办主要应用场景为陈列、把玩,面向群体有相当部分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性羞耻心与承受能力弱于成年人,涉黄手办会对未成年人的性认知观、性道德观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认定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在刑事审判中,法官会结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价值观念,对行为进行综合评价,从涉案手办客观形态、传播方式、传播对象、具体应用范围等方面判定其是否为淫秽物品。如上海宝山区涉黄手办案中,争议手办虽取得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但法院认为仅凭此不足以证明其为受保护作品,且其通过网络公开销售,主要受众为青少年,整体造型具有挑逗性、强化性器官暗示,具有实质诲淫性质,应认定为淫秽物品。 应对措施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二次元衍生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制度,加强对“涉黄”“擦边”手办的全链条打击治理。网络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商品尽到实质审查义务。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性认知观、性道德观,增加社会各界对该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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