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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5年内不得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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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6-24 16: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6月23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管理中心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不良行为登记: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记入管理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进行不良行为登记,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管理中心在5年(含)以内暂停受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出以及异地贷款开具缴存证明的申请。2. 单位通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单位纪检部门报送该申请人骗提骗贷情况。3. 媒体公示:通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者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外公示。4. 失信惩戒:将申请人骗提骗贷行为信息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5. 资金追回:责令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此外,对提供虚假资料、虚构提取和贷款条件、协助申请人骗提骗贷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中心也将通过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对外公示,并将其骗提骗贷情况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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