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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伙被17岁女友10万卖到缅甸遭毒打 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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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18 11: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2月,广东19岁小伙小黄被17岁同居女友小周以10万元卖给缅甸电诈园区主管,遭毒打致耳朵失聪,家属赔付35万后,小黄于6月回国。目前,小周涉嫌诈骗罪,面临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即将开庭审理。针对这一事件,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解读。陈平凡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小黄作为直接被害人,其家属有权在小周涉嫌诈骗罪的公诉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小黄因小周的诈骗行为被贩卖至缅甸,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家属可作为适格主体参与诉讼。小周的行为直接导致的医疗费用、误工费、赎金损失、解救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物质损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的“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范围,家属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这些赔偿。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5条及司法实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家属无法主张小黄被殴打、拘禁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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