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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AI仿冒奥运冠军“带货”,此类做法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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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23 2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络上出现利用AI仿冒奥运冠军“带货”的现象,法律专家称此类做法已违法。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云南大学人权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红春表示,利用AI仿冒奥运冠军“带货”的行为,侵犯了冠军们的肖像权与声音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商家利用AI伪造声音,编造故事,推销商品,已构成对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声音权的侵害,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与赔礼道歉。此外,该行为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诱导消费者购买高价、低质或不存在的商品,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就触犯了刑法,涉嫌诈骗罪。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小楠认为,AI换脸、AI盗声的不当滥用,易引发侵犯肖像权、声音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及诈骗等犯罪行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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