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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介入“野人小孩”事件!村民称孩子很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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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0-20 18:4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方介入“野人小孩”事件,父母称“自然教养”拒绝沟通
在四川雅安的一个高速服务区,一个全身赤裸、四肢爬行、啃食地上食物的孩子,引发了全国关注。

在四川雅安石棉县的一个高速服务区,一名全身赤裸、皮肤黝黑、瘦弱的孩子正趴在地上爬行啃咬食物,旁边放着两个馒头。这一场景被网友拍下并上传到网络,迅速引发全民关注,孩子被称作“野人小孩”。

人们无法理解为何在现代文明社会,会出现这样一幕。

事件发酵后,官方迅速介入。10月18日,南涧县“10·16”工作组发布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经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

01 事件回溯:服务区惊现“野人小孩”
2025年10月16日,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务区,一名全身赤裸的孩子引起了公众注意。

现场视频显示,这个孩子全身赤裸、瘦弱黝黑,蹲伏在台阶上啃咬食物。

在另一段视频中,这个孩子直接用四肢在地上爬行奔跑。

拍摄者描述孩子“类犬,吃饭、爬行……像个‘野人孩子’”,视频在网络迅速传播后,立即引发了全民关切。

网友们的反应从震惊、心疼到质疑,纷纷猜测孩子是否遭到虐待或被父母利用拍视频赚钱。

02 家庭背景:高学历父母与异常生活方式
随着调查深入,这个家庭的背景逐渐清晰。据了解,孩子及父母来自云南大理州南涧县无量山镇新政村,此次是一家人开房车途经高速收费站。

这对夫妻均受过高等教育。

父亲是南涧县本地人,30多岁,拥有大学学历;母亲户籍在北京,40岁左右,拥有研究生学历。

然而,与他们的高学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

据南涧县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介绍,从去年开始,当地政府就注意到了这个家庭的异常。

“孩子的母亲在村里衣着暴露,不完整穿衣服,被村干部了解后劝说她穿上衣服。”

不仅如此,父母常年不给孩子穿衣服,甚至在大冬天也让孩子一丝不挂。

一位村民杨梅回忆,去年冬天一个下过雪的早上,天气非常冷,孩子的父亲穿着珊瑚绒长款睡衣,却让孩子全身赤裸地在外活动。

03 父母说法:自然教育法与个人自由
面对政府和村民的劝说,孩子的父母始终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

他们称这是 “自然教育法” ,即让孩子亲近自然、减少束缚。

对于不给孩子穿衣服的做法,他们的解释是:孩子小时候经常长湿疹,穿上衣服后摩擦会疼痒,所以孩子不太喜欢穿衣服。

“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其他人无权干涉”。

10月16日晚,当地网信办终于拨通了孩子父亲的电话,告知他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会对孩子心理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父亲直接回应:“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其他人无权干涉”,随后挂断电话并关机。

南涧县委宣传部新闻办主任无奈表示:“现在我们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这家人拒不配合沟通。”

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的爷爷奶奶,都对政府部门的介入持抗拒态度。

04 村民视角:被可怜的孩子与无奈的村民
在新政村,这个家庭是众人皆知却又无法理解的“难题”。

村民杨梅告诉记者:“孩子身上脏了,父亲就把他拎到水龙头下用水冲洗,我们村的人都非常可怜孩子。”

村民们曾多次劝说孩子父亲,但都没有效果,最终只能选择报警。

后来,这家人带着孩子搬进了山里住,离村大约一公里,更少与村民接触。

一位从昆明自行驱车前往村子探访的志愿者王思告诉记者,据她与村民交流了解:

“全村人都知道这家人养育孩子的方式,村民非常不理解,但是也有村民看见,家长会给孩子买东西。”

村民觉得这对父母有问题,又说不出哪里有问题,只说“受苦的是孩子”。

05 官方应对:多部门联动与初步进展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当地政府多部门启动了联合行动。

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10·16”工作组,积极协同事发属地联动开展处置工作。

由于当事人目前仍在省外,南涧县已派出工作小组赶赴所在地开展相关工作。

公安机关已依法介入,经初步核查,未发现拐卖行为。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孩子健康状况、是否存在虐待行为,以及孩子的监护与教育等问题,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最新进展显示,工作组已与孩子父母当面接触,要求其遵守公共秩序,不允许在公共场所再次出现衣不遮体及孩子爬行行为,其家庭已同意。

一家人计划驾车回北京,工作组已同当事人女方母亲取得联系,对方称近期将把孩子户口落到北京。

06 法律视角:监护权与未成年人保护
“野人小孩”事件引发了关于父母监护权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讨论。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表示,不少人误以为“孩子是父母的,怎么养是自家事”,但法律早已明确:监护权是“义务优先的权利”,而非父母的“私有支配权”。

李律师指出,这对父母的行为已明显未履行多项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监护人“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孩子赤身裸体暴露在公共场合,面临温差、蚊虫叮咬、意外伤害等风险,且“爬行进食”不符合基本卫生标准,直接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

李律师认为,“野人式养娃”至少可能构成“忽视型虐待”。

不提供衣物导致孩子暴露在风险中,不保证卫生的进食方式,可能引发疾病或身体伤害等。

长期脱离正常社会环境,孩子无法建立基本的社会认知,错过语言、行为发育关键期,这种心理伤害可能伴随一生,甚至比短期身体伤害更严重。

这个事件中,那个在寒冬中赤裸身体的孩子身影,与父母高声宣称的“自然教养”理念形成鲜明对比。

法律保护的终极目标,是让孩子能在正常、健康的环境中成长,而非暂时改善处境。

无论父母的教育理念如何,保障儿童身心安全与受教育权,才是社会共同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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