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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需经营者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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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2 03:4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体店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需视经营者是否自愿而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是经营者的法律义务。但对于实体店,该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才可以退货,即线下销售通常是“有理由”退货。不过,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曾联合发出倡议,鼓励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也于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对线下无理由退货的退货条件、流程等给出了建议。若实体店经营者自愿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则需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退货时限、条件、流程等内容,并对符合承诺内容的退货申请依承诺办理。消费者在退货时也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退回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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